有部古装剧我印象很深。主角清早出门,客栈的桌上已经摆好了粥、馒头、四碟小菜;中午进了城,找家酒楼,二两酒、一盘牛肉;天黑了回到住处,又是一桌。

弹幕里一片羡慕,说古人这日子过得比我们强。

我看的时候只想到一个问题:他们哪来那么多顿饭。

上午一顿,下午一顿

「一日三餐」这四个字,我们从小听到大,听到以为它天经地义。可它在中国的多数地方成为日常,是相当晚的事。往回数两千多年,中原人一天只吃两顿。

第一顿叫朝食,也叫饔,在日出之后、上午九点以前,古人管这段时间叫「食时」。第二顿叫餔食,也叫飧,在申时,差不多下午三四点。《说文解字》给「餔」下的定义就六个字:「餔,申时食也。」

韩熙载夜宴图(局部)

《韩熙载夜宴图》局部 · 五代顾闳中 · 故宫博物院藏(公共领域)

两顿的分量不一样。朝食是正餐,得吃饱,因为吃完要下地。飧这个字本身就有「食之余」的意思——下午那顿,多半是早上特意多做出来的饭,热一热吃掉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里那句「贤者与民并耕而食,饔飧而治」,说的就是贤人该跟百姓一起种地、自己烧饭。

《左传》里还有个更狠的场面。成公二年,齐晋在鞌地开战,齐顷公早上轻敌,撂下一句「余姑翦灭此而朝食」——先让我把这帮人灭了,再回来吃早饭。说完马都不披甲就冲出去了。

余姑翦灭此而朝食。

——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

这句狂话反过来证明了一件事:「朝食」是一天的头一顿,也是开打前得先垫一垫的那顿。要是当时兴三餐,他大可以说「灭此而午餐」。

再往前,商代也是这样。甲骨文里有「大食」「小食」两个记时的词,一在上午,一在下午。睡虎地秦简的《仓律》《传食律》,给官吏出差定的口粮标准也按一天两顿算。

吃几顿,是身份

两餐是底子,但不是所有人都只吃两顿。吃几顿这事,礼制上是有规定的,而规定照着等级排。

东汉班固编的《白虎通·礼乐》把这事讲得很直白。天子一天四顿:平旦食、昼食、晡食、暮食,配四方、四时;诸侯三顿;卿大夫两顿。原话后面还有一句,说种地的平民「职在耕桑,戮力劳役,饭即食,饱即作,故无数」——饿了就吃,饱了就干活,没有固定顿数。

平旦食,少阳之始也;昼食,太阳之始也;晡食,少阴之始也;暮食,太阴之始也……诸侯三饭,卿大夫再饭,尊卑之差也。庶人职在耕桑,戮力劳役,饭即食,饱即作,故无数。

——《白虎通·礼乐》

西汉初年,普通百姓照旧两顿。晁错给汉文帝上《论贵粟疏》,里头有一句:「人情,一日不再食则饥,终岁不制衣则寒。」一天吃不上两顿就饿,一年不做件新衣就冷。他拿这个当常识讲,那就是当时过日子的底线。

人情,一日不再食则饥,终岁不制衣则寒。

——《汉书·食货志》

所以「一日三餐」在古代首先不是习惯问题,是待遇问题。你能吃几顿,跟你是什么人有关。

那桌上到底有什么

说完顿数,说内容。影视剧里更离谱的一点,是不管什么朝代、什么人家,一摆就是一桌子鸡鸭鱼肉。

这个误会,读一句《孟子》就能破。「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」——七十岁的人,才吃得上肉。孟子讲王道,把「让老人吃上肉」当成理想社会的指标。要是肉随便吃,这话就没法说了。

先秦两汉普通人的日常,是粟米饭配菜羹,加一点豆叶、野菜、腌菜。《礼记》里讲「庶人无故不食珍」,没有由头不吃好东西。肉是祭祀、过节、待客才上桌的。汉代人养猪养鸡不算少,但那是家底,要拿去换钱、缴赋、办红白事,不是天天切一盘自己吃的。

到宋代,城里的肉食确实多了。汴京夜市上,旋炙猪皮肉、盘兔、野鸭肉,几十文就能买一份。但这只算都城和富庶州府的账,摊不到所有种田人头上。

第三顿是怎么冒出来的

从两顿到三顿,中间那顿最初不叫饭,叫「点心」。

唐代以后,城里开始有人两餐之间垫一口。唐末五代敦煌的账册文书里,能看到加小食的记录。到宋代,这个习惯在都城里长出了根。

宋代有个别的朝代没有的条件:夜市。北宋初年朝廷还管夜禁,宋太祖乾德三年下令开封府,「京城夜市,至三鼓已来,不得禁止」。这道命令本意是放宽一点,结果一放就收不住。到北宋末年,孟元老写《东京梦华录》,记汴京马行街一带:

夜市直至三更尽,才五更又复开张。如要闹去处,通晓不绝。

——《东京梦华录》卷三「马行街铺席」

三更收摊,五更又开,中间只歇两个更次。夜市上卖什么,孟元老记得清楚:胡饼、和菜饼、灌肠、猪胰、獾儿野狐肉、果木翘羹、香糖果子。冬天大风雪也不歇。

有了夜市,晚饭就往后拖;睡得晚、起得早,中间自然要多垫一顿。加上城里的手艺人、店伙、脚夫全凭力气吃饭,两顿顶不住。第三顿就是这么一点点从「点心」熬成正餐的。

但要说宋代人普遍一天三顿,那不对。宋史学者程民生算过宋人的生活开销,结论是宋人「每天仅早晚两餐,官员士人概不例外」,当时的说法叫「二膳」。宰相张商英七十四岁给人写信,说自己「早晚食米一升,面五两,肉八两」,一天就这两顿。还有人写诗自嘲:「只把鱼虾充两膳,肚皮今作小池塘。」

三餐真正在普通人家站住脚,要到明代,而且得加个限定:江南。明人陈宝良研究明代社会生活,说江南人家「朝夕亭午,每天均以三餐为足」,不光官宦人家待客如此,工匠、佣工之家也这样。有钱、有活干、有市镇,三样凑齐,第三顿才稳。

到清朝,很多人还是一天两顿

清朝皇帝一天也只吃两顿正餐,叫「早膳」和「晚膳」。看乾隆南巡的膳单,早膳在早上六七点,晚膳在下午一两点。他下午两点就把晚饭吃完了,剩下的时间是点心、酒膳,不算正餐。

民间更不用说。1875年,日本人曾根俊虎在天津一带游历,记下当地人「饮食大概一日两次」,跟上海一样。往西往北,同类记载一大把。有些地方一直吃到二十世纪,还是一天两顿。

所以「一日三餐」的普及,不是唐宋哪一年颁布的一条规矩,是粮食产量、市镇商业、照明和作息,一样一样挪过来,挪了几百年才成的事。真正让全国多数人固定三顿,得算到近代,甚至二十世纪中叶以后——粮食够了,工厂和学校的钟点统一了,三顿才有了制度上的保证。

回到开头那部剧。它错得其实不算离谱,它只是把明清江南富户的桌子,搬进了所有朝代、所有人家的屋里。真正过日子的古人,天不亮下地,上午九十点吃第一顿,下午三四点吃第二顿,天黑就睡。一天两顿,一顿干的,一顿稀的。

听着清苦。可就是这么两顿,在很长很长的历史里,也是要算着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