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十九日,北京城破。一个头戴毡笠、身披缥衣的汉子,骑马从德胜门入城。这年他三十九岁。十六年前,他还是陕西米脂县一个被裁掉的驿卒;这一天,他成了紫禁城的新主人。
他坐了四十天皇帝。四十天后,他一把火烧了武英殿,连夜向西逃去。一个王朝用二百七十六年攒下的家底,他只用了四十天,就还了个精光。
这个人的名字,明朝的官绅恨之入骨,北方的穷人念成歌谣——李自成。
被裁掉的邮差
李自成是陕西米脂人,世居怀远堡李继迁寨。《明史》给他人生的开头记得很省:幼年在艾姓大户家放羊,长大进了银川驿当驿卒。套用今天的话,就是县里驿站的快递员,吃皇粮,有编制。他会骑马,会射箭,也斗狠无赖,几次犯法,知县晏子宾要拿他抵罪,他挣脱逃了,去做屠夫。
如果崇祯元年陕北没有大旱,他这辈子也就是米脂县一个骑马的屠户。可偏偏,崇祯元年,陕北连年大旱,赤地千里,颗粒无收;崇祯三年,朝廷又为了省钱,一刀裁撤了全国的驿站。
驿站一裁,几十万靠驿为生的驿卒、驿夫,一夜之间没了饭碗。李自成就在这几十万人里。失业的驿卒、逃荒的饥民、欠饷的逃兵,三条人流的尽头是同一件事——造反。陕北早已有人揭竿,李自成先被推为里长,催科逼得紧,县令把他抓起来一顿拷打,他挣脱后,一头扎进了义军队伍。
这一步,是被饿、被逼、被裁出来的。后来人论明亡,常说「明之亡,亡于流贼;流贼之起,起于饥馑」。饥荒不是李自成造的,但他是被饥荒逼反的那一代人里,最能打的一个。
闯王
李自成先在几支小队伍里辗转,后来投到高迎祥麾下。高迎祥的旗号叫「闯王」,李自成骁勇有识略,做了「闯将」——闯王的先锋大将。崇祯八年,各路义军首领在荥阳聚会,商量怎么对付官军的围剿,李自成提出「分兵定向、四路攻战」,众人称是。那一年他二十几岁,已经能在几万人面前拿主意了。
崇祯九年,高迎祥被俘处死,李自成接过「闯王」的旗号。可接过旗号的第二年,就迎来他这辈子最惨的一仗:崇祯十一年,他在潼关被洪承畴、孙传庭合围,全军覆没,身边只剩刘宗敏等十几人,躲进商洛山中。
十几个人,一条命,换别人,早就散了。李自成没有散。他赶上的是明末最坏的一批年景,而对造反的人来说,最坏的年景,就是最好的年景。
迎闯王,不纳粮
崇祯十三年,河南大旱,人相食,灾民把树皮草根都啃光了,官府的税却一文不少。李自成率残部出山,进入河南。一年之内,他身边的人马从千把人滚成了百万。
靠的不是刀,是一句话。谋士李岩给他出了个主意,八个字:均田免赋。把田均给穷人,把赋税免了。于是河南大地上传开一首歌谣:
吃他娘,穿他娘,开了大门迎闯王。迎闯王,不纳粮。
——明末河南民谣
老百姓不管你是贼还是王,他们只听得懂一件事:跟着你,不挨饿,不交粮。于是男女老少牵着牛、背着粮去投军。史书上说,官军追剿,反被百姓指着说是「真贼」;闯王过处,开仓放粮,人心如归。
崇祯十四年,李自成攻下洛阳,杀了万历帝最宠爱的儿子、福王朱常洵。这藩王享了一辈子福,死状如何,正史只记他死,不记他怎么死,野史里那些「福禄宴」的段子,当不得真。能确定的是,李自成把福王府的粮食、金银全拿出来,赈济饥民。洛阳城的老百姓第一次见到,王家的米,居然能到自己碗里。
《明史》给这一段的李自成,留了一句分量很重的话:
自成不好酒色,脱粟粗粝,与其下共甘苦。
——《明史》卷三〇九《流贼传》
不贪酒,不近女色,吃粗粮,和士兵同甘共苦。这是正史对一个「流贼」的评语,重到扎眼。
但评语归评语。等他真进了北京,这句「与其下共甘苦」,会反过来抽他。那是后话。
四十天的皇帝
崇祯十六年,李自成在襄阳称新顺王;同年,在汝州大败明军,陕西总督孙传庭战死。孙传庭一死,明朝在关中的最后一张牌打完。李自成进西安,次年正月,建国号「大顺」,改元「永昌」——正史用「称王」记下这一天,后世史家常作「称帝」。一个被裁的驿卒,就这样登上了天。
崇祯十七年三月,大顺军兵分两路直取北京,一路几乎没打什么硬仗,沿途州县望风而降。三月十九日,大顺军攻入北京城。崇祯帝朱由检,这位十七年不近声色、袍子破了让皇后补补再穿的勤政皇帝,在煤山(今天的景山)一棵歪脖子槐树上自缢。
临死前,他在衣襟上留了遗诏。最常被人记住的,是最后几句:
朕凉德藐躬,上干天咎,然皆诸臣误朕。朕死,无面目见祖宗,自去冠冕,以发覆面,任贼分裂,无伤百姓一人。
——崇祯衣襟遗诏(《明史·庄烈帝本纪》)
大明,亡了。两百七十六年的国祚,断在这棵槐树上。
可李自成在北京,只待了四十天。头几天,他还像个要坐天下的人,下令不许扰民,处死了几个抢掠的士兵。可大顺军几十万人进了城,要粮饷,要赏赐。李自成出了个昏招,叫「追赃助饷」:把明朝在京的官员抓起来,拷打逼供,按品级明码标价,交钱赎命。大将刘宗敏设「比饷镇抚司」专管拷饷,大学士、尚书们被夹棍夹得皮开肉绽。
人一旦开始拷掠官员、明码标价,军纪就崩了。大顺军从「闯王来了不纳粮」的义军,一夜之间变成新的搜刮者。北京城的官绅恨他入骨。坐了不到一个半月的天下,地基已经烂了。
山海关:一个女人的名字
真正把他掀翻的,是山海关。
李自成进京时,明朝在山海关还握着一支能打的边军,统帅叫吴三桂。李自成想招降他,吴三桂本来也动了降的心思。就在这当口,出了那桩传了三百多年的故事:李自成的大将刘宗敏,霸占了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。吴三桂闻讯,一怒之下倒向关外。清初诗人吴伟业在长诗《圆圆曲》里,给这一怒写了两句:
恸哭六军俱缟素,冲冠一怒为红颜。
——吴伟业《圆圆曲》
得说明白:陈圆圆到底起了多大作用,正史没有明说。《明史》只记吴三桂「乞师于大清」,引清兵入关。吴伟业是明遗民,写诗有讽刺、有文学加工,「冲冠一怒为红颜」是诗,不是供词。但吴三桂降而复叛、转身向多尔衮借兵,这件事本身是真的。
1644年四月,山海关外一片石,李自成的大顺军与吴三桂、多尔衮的联军决战。大顺军先是压着吴三桂打,眼看要赢;多尔衮的八旗骑兵突然从侧翼杀出,以逸待劳。大顺军阵脚大乱,李自成一路败退回北京。
输就输在,他把一场「劝降」办成了「逼反」,把辽东最能打的一支军队,连同关外虎视眈眈的满清八旗,一起推到了自己对面。
九宫山,或一座寺庙
退回北京的李自成,做了件耐人寻味的事:他先匆匆在武英殿补办了登基大典,正式即皇帝位;当天夜里,就放火焚毁了宫殿和城门,次日向西撤去。
这个细节很冷。他已经输了,却偏要在逃跑前,把「皇帝」这个名分坐实。像是要给自己的造反,一个交代。
大顺军一路西撤,清军追一路打一路。1645年,李自成退到湖北九宫山一带——正史记「通城」,学界多主「通山」,这桩公案至今没完。据《明史》,他身边只剩二十骑,进山找粮,被当地村民围住:
自成留李过守寨,自率二十骑略食山中,为村民所困,不能脱,遂缢死。或曰村民方筑堡,见贼少,争前击之,人马俱陷泥淖中,自成脑中锄死。
——《明史》卷三〇九《李自成传》
正史给了两种死法,都窝囊。剥开衣服,见龙衣金印,还瞎了一只眼,村民这才大惊,知道打死的是李自成。
一个坐过龙椅的皇帝,最后死在一群拿锄头的村民手里。
还有一种说法流传更广,也更传奇:李自成没死,他心灰意冷,在湖南石门夹山寺出家为僧,法号奉天玉。支持者拿出夹山寺的碑、塔、墓来对证;反对者说,那不过是后人为失败者留的一个活口。到今天没有定论。我们能说的是:九宫山遇害,是《明史》采信的记载;出家说,是存疑的野史。
写在最后
李自成这一生,像极了一场加速度。他从米脂县的驿站出发,用了十六年走到北京;从进北京到逃出北京,只用了四十天。十六年挣来的江山,四十天就还了回去。
他输在哪儿?史家能列出一长串:追赃助饷失了官绅的心,纵兵劫掠失了百姓的心,山海关一役失了军心,没有稳固的后方,没有一套像样的治理班子。可归根到底,是他喊得出「均田免赋」,却兑现不了。打天下的时候,这句话能让他滚成百万之众;坐天下的时候,他连身边几十万张嘴都喂不饱,只能去拷掠,去搜刮,把「闯王来了不纳粮」,变成了「闯王来了也纳粮」。
于是,他成了中国历史上最特别的一类皇帝。靠农民起义当上皇帝的,刘邦算一个,朱元璋算一个;但刘邦起事前当过亭长,朱元璋做过和尚,而李自成是地地道道、土里刨食的农民,是唯一一个真正从庄稼地里走进金銮殿的人。也正因如此,他的悲剧才格外刺眼——他替最穷的人喊出了最响的口号,却终究没能把那个口号,变成一套能养活人的秩序。
崇祯把明朝的死,赖在「诸臣误我」上;李自成把自己王朝的死,赖在吴三桂、赖在清兵上。两个亡国之君,都习惯性甩锅。可历史不认锅。明朝的命数,早在驿站裁撤、饥民四起的时候就写好了;大顺朝的命数,早在进京第三天、夹棍响起来的时候就写好了。
九宫山的那群村民,大概到死都不知道,自己一锄头刨掉的,是一个皇帝,也是一场关于「均田免赋」的、最轰烈的实验。